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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s | 30th Sep 2009 | 凡情瑣事 | (28 Reads)

再多一個月,原來我已待在這家公司足足兩年。

被篤過、被「跣」過、被惡意中傷過、被誣衊過,甚至被裁過。

但我依然存在。

雖然有一大堆苦水想吐,例如橫蠻無理的生番澳洲蟹,例如死剩把口賴屎賴屁的無能 「Top Sales」,例如側側膊呃假越級挑戰灰色地帶兼最叻於背後放你一把冷箭的好同事...

一肚子委屈與不滿。

兩年了,我大開眼界。這裡比以前待過的公司更加「社會縮影」,更加戲劇化,足以媲美荷里活式寫實大電影。既然《穿 Prada 的惡魔》都可以大賣,我相信這裡的一切,定會得到更多共鳴。

我開始害怕返回辦公室,更不願再為人事、揹黑鑊等問題而疲於擋架接招。

本想把它們寫成一篇篇文章,想想,還是算了。

過去的教訓我會緊記,以後只能小心小人。始終,有些事、有些人,根本不屑一提,也免得有人自以為是,以為真的了不起。